“物业乱象久纷扰,新规出鞘正义昭。五项权利今取消,小区和谐待重塑。”在我们日常居住的小区里,物业本应是为业主提供贴心服务的“管家”,可现实中,部分物业却滥用职权,引发诸多矛盾。如今,国家为了整治这一乱象,从1月起,明确取消小区物业的5个不合理权利,这无疑是一场关乎每一位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变革。

老王在这个小区住了快十年了,每年到了交物业费的时候,他都特别头疼。“你说气人不气人,去年物业费突然就涨了,事先也没跟我们说一声。”老王无奈地抱怨道。原来,每年临近缴费期,不少业主都发现物业费莫名其妙地涨价了,而且涨幅还不小。这种情况并非个例,很多小区都存在。针对这一乱象,国家明确规定,如果小区物业未告知业主,也未与业委会达成一致,就擅自涨价,业主完全可以拒绝缴纳涨价部分。这就意味着,**物业的随意加价权被彻底取消**。小区物业与业主是劳务合同关系,地位平等,哪能单方面随意提高费用呢?这就好比去饭店吃饭,服务员没经过你同意,就擅自给你加菜还多收钱,这肯定不合理。
有一天,小张下班回家,刚进小区门,就被物业拦住了。“你包里装的什么?打开让我们检查一下。”物业保安态度强硬地说道。小张当场就懵了,“我自己的包,凭什么给你们检查?你们这是侵犯我隐私权!”小张据理力争。在现实中,为了所谓的“小区安全”,部分物业确实存在对业主严格把控,甚至搜身的行为。但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侵害他人身体,物业作为服务者,更是没有这个权利。要是真对业主有怀疑,那也得警察来执法。**物业侵犯业主隐私权的行为被严令禁止**,这是对业主基本权利的有力保障。
还有一次,邻居李阿姨因为出差,回来晚了几天,没及时交物业费。结果,一回家发现家里停水停电了。“我就晚交了几天物业费,他们怎么能这样呢?这日子还怎么过啊!”李阿姨着急地向其他业主诉苦。以往,业主欠交物业费时,物业常常以停水停电的方式催交,业主往往只能无奈妥协。但实际上,物业只是代收水电费,根本没有权利对业主停水停电,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。**当业主遭遇物业强制停水停电时,一定要勇敢地向相关部门投诉**,物业很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。毕竟,生活用水用电是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,物业怎能随意切断呢?

说到小区的公共收益,大家的看法也很多。小区里电梯间的广告、公共区域的摊位租金等收益,以往很多业主都以为归物业所有。但其实,根据《民法典》,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。就拿我们小区来说,之前电梯里全是广告,一年下来收益不少,可业主们一分钱都没见到。现在好了,**物业的独享收益权没了**,这部分钱应该用在小区的公共建设上,比如修缮道路、增加健身设施等,让全体业主受益。
在小区物业的更换问题上,也有了新的规定。赵大爷就跟我讲过他们小区的事,“我们小区的物业,服务特别差,垃圾清理不及时,小区绿化也不管。我们跟他们反映了好多次,都没用。”以前,小区建好后物业入驻,业主们都觉得物业会一直干下去。但现在,如果小区物业服务不好,沟通后仍不改正,业主们就可以联合起来解聘物业。**物业再也不能“铁饭碗”端到底了**,业主们在物业纠纷中有了更大的话语权。
从这一系列规定可以看出,国家是下了大决心整治小区物业乱象。物业虽然在小区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,需要严格管理,但一切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。不能因为有了“管理者”的身份,就高高在上,对业主颐指气使。这五项权利的取消,是对业主权益的有力维护,让小区的管理更加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。

然而,在新规实施过程中,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。比如,如何确保物业切实执行这些规定?当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时,相关部门的处理效率能否提高?对于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,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?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共同思考和解决的。作为业主,我们要积极了解自己的权利,勇敢维护自身权益;作为物业,也应该转变观念,真正以服务业主为宗旨。只有双方共同努力,才能营造一个和谐、美好的小区环境。你在小区生活中,是否也遇到过类似物业侵权的问题呢?对于新规的实施,你又有哪些期待和建议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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